(03)4792153#200 (03)-4708472 mis@m1.cles.tyc.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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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註冊組長 - 教務處 | 2023-03-14 | 點閱數: 130

愛心再生電腦申請審核原則
一、申請愛心再生電腦之資格:
本會歡迎有電腦需求的國民教育弱勢學童(含高中、國中、小學)申請愛
心再生電腦。其定義如下:
1. 符合低收入資格之家庭(需附上低收入戶證明予學校教師)。
2. 符合中低收入資格之家庭(需附上中低收入戶證明予學校教師)。
3. 清寒家庭(學校出具證明)。
4. 限一戶一機,家中無電腦者。
※以上證明皆由學校留底,由學校統一出具證明寄至本會。
二、申請方式
1. 提出申請:符合上述申請條件的學生,一律由學校教師上網登錄申
請 後 , 並 將 學 校 出 具 證 明 郵 寄 至 本 會 信 箱 :
taiwan.triple@gmail.com。若有回收轉贈問題歡迎洽服務專線:
02-2969-6864 吳秀清小姐。
2. 審核時程:本會在收到學校出具之證明並上網核對名單後進行審
核。因申請人數眾多,恕不逐一通知未獲轉贈之學童,尚祈見諒。
※ 本會贈送順序依照路線安排,而非先申請先贈送。偏鄉同一地區申
請台數未達五台,暫不予以贈送,申請表將移至下年度統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