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112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專任輔導代理教師甄選錄取公告如下:
無人報名,進入下一階段考試。
任教職務: 國小專任輔導代理教師1名.
報考人員應具備左列基本條件:
1.中華民國國民。
2.無教師法第十四條各款規定或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卅一條各款及第卅三條之情事者(如附錄說明)。
3.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之情事者。
(二)報考人員資格:
【本次甄選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如缺額補滿於網站公告且不再進行下階段招考】
第2次招考:
資格二擇一
(1)領有國民小學加註輔導專長教師證書者。
(2)需同時符合下列兩項:
1.輔導諮商心理相關系所組畢業(含輔系及雙主修)
2.修畢國中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第3次招考:
資格三擇一
(1)領有國民小學加註輔導專長教師證書者。
(2)需同時符合下列兩項:
1.輔導諮商心理相關系所組畢業(含輔系及雙主修)
2.修畢國中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輔導、諮商、心理相關系所組畢業(含輔系及雙主修)」 + 大學以上畢業者。
(三)報考日期及聯絡電話:
第2次甄選報名:112年8月1日8時至11時止(逾時不予受理)
第3次甄選報名:112年8月2日8時至11時止(逾時不予受理)
聯絡電話:03-4792153# 811
(四)甄選日期及相關時間:
第2次甄試日期:112年8月1日13時
第3次甄試日期:112年8月2日13時
其餘事項請詳閱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