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自即日起推動『生熟廚餘全回收』政策:
可回收廚餘:包括被拋棄之生食物、熟食物及其殘渣,含葉菜、水果、果皮及茶葉渣等;
不可回收廚餘:包括硬質類、柔韌類及其他難分解之蚌殼、蚵殼、牛、羊、豬大骨、鳳梨芽冠、玉米芯、甘蔗皮、茭白筍殼、竹筍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