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依據國立清華大學111年1月19日清語研所字第1119000480號函辦理。 | 
| 二、 | 旨揭學分班課程資訊摘擇如下: | 
| (一) | 上課期程:111年2月至112年1月止,共計1年,惟實際開課日期另行通知錄取學員。 | 
| (二) | 上課時間:學期間週六、日排課,暑假期間週一至週五排課,上課時間為上午8時30分至17時20分為原則。 | 
| (三) | 上課地點:國立清華大學南大校區(新竹市南大路521號)。 | 
| (四) | 收費標準:無須繳費。 | 
| 三、 | 旨案招生對象(錄取順序)如下: | 
| (一) | 第1順位:原住民族實驗教育及原住民族重點學校之學校編制內按月支領待遇,且依法取得中等以下學校合格教師證書且任教學校之在職教師。 | 
| (二) | 第2順位:原住民族實驗教育及原住民族重點學校之依法取得中等以下學校合格教師證書且聘期為三個月以上之學校代理、代課或兼任在職教師。 | 
| (三) | 第3順位:一般學校之學校編制內按月支領待遇,且依法取得中等以下學校合格教師證書且任教學校之在職教師。 | 
| (四) | 第4順位:一般學校之依法取得中等以下學校合格教師證書且聘期為三個月以上之學校代理、代課或兼任在職教師。 | 
| (五) | 招生人數:12人,倘上開順序條件相同,按線上報名系統填寫次序錄取。 | 
| 四、 | 旨案報名資訊如下: | 
| (一) |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1年2月7日(星期一)下午5時止(逾期恕不受理)。 | 
| (二) | 報名方式: | 
| 1、 | 填寫線上報名系統(https://reurl.cc/Mbb9n4)。 | 
| 2、 | 傳真(03-5614515)或掃描檔(itllt3601@gmail.com)回傳報名表件。 | 
| 五、 | 檢附旨案招生簡章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