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桃園市聲暉協進會113年6月3日113桃暉珍字第042號函 辦理。 |
二、 | 本活動目的: |
(一) | 透過培力課程了解對兒童權利公約及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 相關知能。 |
(二) | 建構成員對有面對群眾表達的能力與勇氣。 |
(三) | 完成身障兒少議題之意見及想法蒐集。 |
三、 | 活動時間及地點: |
(一) | 113年6月22日、8月18日,活動地點:本會三樓教室。 |
(二) | 113年6月23日,活動地點:桃園青年體驗學習園區。 |
四、 | 活動費用:免費,提供午餐餐盒,完整參與所有課程活動者 可獲得全聯或超商禮券500元整。 |
五、 | 檢附活動簡章、報名表各1份(附件2)。 |
六、 | 本次活動如有相關問題,請洽桃園市聲暉協進會鄧總幹事,電話:(03)284-1540、(03)284-17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