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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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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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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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閱數:
351
(一) 任教職務:
1. 低年級生活課程科任1名-授課內容以音樂、美勞為主並協助指導學生參加校外比賽等交辦事項。
2. 英語科任1名-需協助指導英語讀者劇場與各項英語競賽等。
3. 社會科任2名-社會領域課程與其他交辦事項等。
4. 體育科任1名-健康與體育課程並協助辦理校內體育競賽等。
報考人員應具備左列基本條件:
1.中華民國國民。
2. 無「教師法」第 14 條、第 15 條、第 19 條或「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31 條各款及第 33 條等相關不得聘任為教師之情事者。
3.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之情事者。
(二)報考人員資格:
【本次甄選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如缺額補滿於網站公告且不再進行下階段招考】
1. 第1次招考:依教育部訂定「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3條第3項第1款「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之資格。
2. 第2次招考:依教育部訂定「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3條第3項第1款或第2款規定者(即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之資格。
3. 第3~5次招考:依教育部訂定「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3條第3項第1款或第2款或第3款規定者(即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具有大學以上畢業者。) 之資格。
(三)報考日期及聯絡電話:
4. 第1次甄選報名:113年7月17日8時至11時止(逾時不予受理)
5. 第2次甄選報名:113年7月18日8時至11時止(逾時不予受理)
6. 第3次甄選報名:113年7月19日8時至11時止(逾時不予受理)
7. 第4次甄選報名:113年7月22日8時至11時止(逾時不予受理)
8. 第5次甄選報名:113年7月23日8時至11時止(逾時不予受理)
9. 聯絡電話:03-4792153# 811
(四)甄選日期及相關時間:
第1次甄試日期:113年7月17日13時
第2次甄試日期:113年7月18日13時
第3次甄試日期:113年7月19日 13時
第4次甄試日期:113年7月22日 13時
第5次甄試日期:113年7月23日 13時
其餘事項請詳閱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