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3月19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00033227號函暨本局111年2月11日桃教小字第1110010696號函續辦。 |
二、 | 為增進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閩東語文知能,了解閩東語文課綱發展背景內容及閩東語文基礎語法,以利推展閩東語文教學,特辦理旨揭研習。 |
三、 | 旨揭研習訊息摘錄如下(詳如實施計畫): |
(一) | 研習日期:111 年 3 月 11 日(星期五)上午 8 時 40 分至下午 4 時 10 分 。 |
(二) | 研習方式:採視訊會議模式辦理,會議連結網址https://meet.google.com/tun-jzxu-afo,預計錄取270人。 |
(三) | 參加對象:本市公私立各級學校教師,每校推派未來可能擔任學校語文領域─本土語文(閩東語文)召集人1至2名或對閩東語文教學有興趣者。 |
(四) | 報名方式:請於 111 年 3月 11日 (星期五)前至桃園市教育發展資源入口網(網址:https://drp.tyc.edu.tw/TYDRP/Index.aspx)報名。 |
四、 | 全程參與研習者核給研習時數 6 小時,本案核予研習當日參與教師公假登記及課務排代,課務排代費用由本局主管地方教育發展基金111年度預算各校分基金-用人費用-聘僱及兼職人員薪資-兼職人員酬金項下支應,倘有不足再向本局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