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說明: | 
| 一、 | 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14年5月19日師大進字第1141013720號函(正本計達)辦理。 | 
| 二、 | 實施對象:全國高級中等、國民中學或小學皆可踴躍報名參加。 | 
| 三、 | 為鼓勵參與及減少行政作業,參與遴選之文件資料通過初審,可取代113學年客語結合十二年國教校訂課程計畫成果報告。 | 
| 四、 | 各校須繳交資料如下: | 
| (一) | 成果彙報表(請同時繳交ODT與PDF檔,資料須與去年繳件資料為不同單元)。 | 
| (二) | 教學方案設計(請同時繳交ODT與PDF檔)。 | 
| (三) | 教學實施精華剪輯15至20分鐘,請上傳至youtube並提供一組影片連結網址(需與教學方案設計符合)。 | 
| (四) | 學校特色資料。 | 
| (五) | 自我檢核表。 | 
| 五、 | 獎勵: | 
| (一) | 特優:預計錄取7所(獎金最高新臺幣10萬元、獎座ㄧ座及獎狀ㄧ紙)。 | 
| (二) | 優等:預計錄取15所(獎金最高新臺幣5萬元及獎狀ㄧ紙)。 | 
| (三) | 進步獎:獎金最高新臺幣2萬元及獎狀ㄧ紙。 | 
| (四) | 入選:獎狀一紙。 | 
| 六、 | 本案採線上收件,請於114年6月16日前將資料以電子郵件寄送至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童棋鴻助理、徐孟慈助理,電子信箱:hakka12ntnu@gmail.com。 | 
| 七、 | 檢附「113學年度客語結合十二年國教校訂課程計畫」優良課程教學方案遴選實施計畫」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