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說明: |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4年10 月30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45703780A 號函辦理。 |
| 二、 | 為符應「原住民族教育法」第43條第1款(略以)「各級教育主管機關推動教育政策,應促進全體國民認識與尊重原住民族,並得鼓勵、補助非營利之機構、法人或團體,對社會大眾進行原住民族及多元文化教育」之規定;因應教師專業發展與強化教師多元文化知能,培養現職教師與師資生以多元文化發展教材教法設計能力,委請國立清華大學辦理旨揭研習班活動。 |
| 三、 | 參加對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現職教師、代理教師與實習教師、各大學在學師資生、原住民族教育相關教師、族語教師、各區原住民族課程協作中心專職人員。 |
| 四、 | 活動時間、地點、報名網址、報名注意事項詳如附件。 |
| 五、 | 請貴校協助公告並鼓勵教師踴躍報名參加,並請依活動時間核給參加教師公假登記: |
| (一) | 本研習係為國教署委託辦理,請惠予所屬教師以公假或補休方式參加研習。 |
| (二) | 前揭法定研習對象,若未曾參與旨揭研習,其奉派於放假日參加,仍建請學校同意予以補休,以鼓勵原住民族教育師資落實「原住民族教育法」第37條及「原住民族教育師資修習原住民族文化及多元文化教育課程實施辦法」規定,增進教學之專業能力。 |